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[2016]10号)要求,为切实保障就诊者的诊疗权益和安全,给就诊者建立准确、完整的健康档案,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安定,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,结合省下发的“关于推进健康信息化及三个一工程的建设要求”,经研究,决定从2019年12月9日起,我院实行实名制挂号就诊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患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社会保障卡、市民卡、护照、港澳台通行证、军官证等)进行挂号就诊,同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。
二、对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患者,挂号处登记其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家庭住址等信息,首次允许挂普通号进行就诊,再次就诊时则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。
三、对急诊、危重患者,先行诊疗救治,待病情稳定后,再核实其身份信息。
特此通知!
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鹅湖分院
2019年12月6日